研究者們認為,這與長期盛行的“運動式治理”模式有關,遇事習慣于設立“領導小組”,這是一種“官場文化”和“行政陋習”。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教授郎友興分析說,這個流程通常是,事件出現→上級重視→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召開動員大會→制定實施方案。
“這種模式沒有帶來相應的人員增加,因為領導小組成員是兼職的。”周望說,但這不符合公眾對政府機構的審美,並且這種治理方式會產生大量不必要的精力消耗,不利于政府的日常運行。
地方也有相應動作。天津等地規定,盡量減少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置,凡工作可由現有機構承擔或者協調解決的,不再另設協調機構。
學界和實務界則希望,領導小組情況能在政府網站上公開。現在,這些情況很難在政府網站上查詢到。
(消息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