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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真普聯”方案不依法辦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1 10:48:20  


  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真普聯”昨日提出2017年特首普選3個建議方案,雖然3個方案均設有所謂“提名委員會”,但法律界人士指出,方案中提出任何人只需獲得2%登記選民提名就可入閘參選,剩餘的方案則倡議全民普選產生提名委員會,並不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

  饒戈平:與規定程序不符 

  據香港《文匯報》,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昨日出席一政制研討會前回應有關方案時指出,自己理解“真普聯”提出的方案,是在特區政府主導的政改諮詢之前來進行的一些工作,而作為討論的各種方案,是可以提出來的,而這3個方案是民間對提名委員會構成和候選人產生所提出的一些建議,體現了香港社會對普選的關切。

  不過,他強調,《基本法》已明確規定了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做法。這是一憲制性要求,是對普選的憲制性要求,“討論各種方案,應按《基本法》的規定進行”,而行政長官候選人以登記選民提名方式產生,“最少在《基本法》里找不到法律根據”,“如果按照這種辦法做的話,在我看來,是與《基本法》規定的程序是不相符合的”。

  宋小莊:欠廣泛代表性 

  法學博士宋小莊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真普聯”的主張完全違反《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人大常委會已經訂明提名委員會須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意即參照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別;(方案中)無論幾多人提名抑或怎樣組成,均完全不符合整體提名,而由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亦有違廣泛代表性。‘真普聯’提倡參選人只要獲得十分一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的參選門檻,無論十分一抑或百分一亦不符合按民主程序產生的要求。‘真普聯’是否有能力修改《基本法》?”他認為大家應遵從《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否則一切只會淪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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