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聲明
曼蘇爾8日晚頒布過渡時期憲法聲明,共33條,對過渡時期埃及的國家制度作出說明,並列出了臨時政府向民選政府過渡的時間表。
憲法聲明規定,臨時總統在議會選舉之前擁有立法權,有通過國家政策和預算、以及獲內閣許可後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根據聲明,埃及將組建一個法律委員會,自組建之日起30日內對憲法進行修訂,此後再由一個50人的專門小組在60天內批准新憲法草案,隨後在30天內就新憲法草案舉行全民公投。新憲法草案公投通過後,將在15天內舉行議會選舉。總統選舉將在議會召開首次會議一週後舉行。
埃及艾因沙姆斯大學憲法學教授拉馬丹.巴迪卡認為,憲法聲明傳遞了一個“使人安心的信息”,因為它向人們展示了過渡時期規劃圖。巴迪卡說,2012年公投通過的憲法被停用,說明埃及正處於一個“異常階段”,國家管理依據的是“革命的合法性”,所以現在需要這個憲法聲明把國家引入到“憲法合法性”的階段。
在憲法聲明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關於選舉時間表的內容。樂觀估計,埃及最快可以在6個月後舉行議會選舉和總統選舉。同時,憲法聲明給予總理一定的權力,總理和內閣成員可以參與總統制定國家大政方針和重要政策等工作,並監督這些方針政策在法律範圍內實施。同時,總統行使立法權前需要與內閣磋商,總統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需要獲得內閣批准。制定這些規定的目的在於避免因總統權力過於集中而再次招致民眾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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