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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銓質問戴耀廷 無法治何來人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29 09:41:58  


 
  “違法分層次”難理解 

  對於特首梁振英早前首度開腔評論“佔中”,指行動不可能不犯法,亦不可能和平,卻被戴耀廷指為“對法律層次了解太低”,身為律師的劉漢銓坦言,難以理解戴耀廷有法必依是“較低層次的法律,以法達義才是較高層次的法律”的說法,強調“有法當然要依”,戴耀廷“有法不依是較高層次”的主張完全說不過去,他相信“法律學者不只戴耀廷一個”,大多數法律學者都不認同戴耀廷的“偉論”。

  劉漢銓強調,沒有人可以享有違法的特權,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公開宣傳違法,會嚴重影響香港的法治精神:“如果某些團體爭取佢想得到的政改方案就可以違法?其他人是否又可以違法呢?”而戴耀廷等“佔中”發起人一邊承認行動違法,但又將外界批評他們鼓吹違法視為打壓,是雙重標準:“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別人批評你你就話係打壓,你話違法就係,咁樣唔得喎!冇法治又點會有人權,點會有自由啊?” 

  恐違法手段成慣例 

  他擔心,即使解決了2017年特首普選辦法,社會也會對再下一次的選舉有意見,屆時又會有人用違法行為爭取他們所想的選舉辦法,香港法例變得形同虛設,香港人從此沒法安定生活。香港有言論自由,巿民可以透過各種渠道表達對政改的意見,而特區政府也應充分吸收民間意見,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交出一個令巿民大眾滿意的政制發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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