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理髮店店主雇請多名按摩女提供“波推”、“打飛機”等色情服務,檢方以“涉嫌賣淫嫖娼”提起公訴,但隨後又以“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為由撤回起訴,3被告人無罪釋放。
據南方網報道,南海警方近日再次破獲同類案件,但由於法律規定此類行為並不屬于賣淫行為,如何處理及是否移送起訴引發爭議。
案例:理髮店提供色情服務 老板無罪釋放
2011年7月,南海警方查獲一理髮店裡多名男子涉嫌賣淫嫖娼。據調查,該店雇請多名按摩女子為客人提供色情按摩。隨後,警方以涉嫌組織賣淫對這家店的老板李某和兩名管理人員刑事拘留並立案調查。案件偵結完畢移送檢方後,檢察院以同樣的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1年底,李某等三人被一審法院以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不等。但一審開庭期間,李某等人的辯護律師對檢方指控的罪名並無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希望從輕判決。一審判決後,李某卻突然提出了上訴,其新代表律師提出起訴書指控的行為不構成犯罪,3被告人均無罪。檢方經過兩次補充偵查後,2012年初以“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為由,撤回起訴,3被告人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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