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說,就如同前“監察院長”錢復在美國前總統雷根逝世後與媒體茶敘時表示,原本對台友好的雷根為何會簽署對台如此不利的《八一七公報》,台灣自己要負部分責任。因為在雷根上台後,台灣有不少政府高官認為“要什麼有什麼”的時代來了,於是加強了對美遊說的力度,使得大陸有所警覺反而向美大力施壓,美國基於冷戰的戰略考量,不願與大陸交惡,於是簽署該項《八一七公報》。
為了降低《八一七公報》的殺傷力,雷根政府在簽署前對台提出了“六大保證”:美國無意就對台軍售設下截止日期、美國不會就對台軍售議題事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諮商、美國不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壓力下停止對台軍售、美國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美國無意扮演台海兩岸的仲介者,美國不能施壓迫使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展開談判、美國不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主權的主張。
社評說,然而畢竟“六大保證”未見於公開的文件,即使是美國政府的承諾,但是對於繼任政府的約束力,遠不如法律或公報的約束來得強。所有這些事的發生恐怕都與當時許多政府高官,誤判台美情勢有關。因此,若是認為美國基於對台友好的態度,會毫無條件地挺台灣,恐怕是昧於情勢。
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前美國總統小布什總統2000年上台後,發表“不計代價協助台灣防衛”的談話,就讓台灣部分政治人物認為有機會採取行動突破台海現狀,最後的結果就是小布什在2003年與時任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會面時,特別製造機會讓溫家寶暢談大陸的對台政策底線。由此可見,不能錯誤解讀美國的台海政策。
社評說,美國的台海政策是以一法三公報為支柱,所以不能一廂情願地認為法的位階高於公報,如此將反而會讓台灣處於不利的地位,豈能不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