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0日電/戴著黑邊大框眼睛、上身穿著藏藍色夾克的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面無表情地走進法庭,其形容並沒有多大改變,只是他之前稀疏的長發已變為明顯謝頂的短髮。夾在兩位高大的法警中間,劉志軍顯得身材矮小,走路略有蹣跚。
6月9日8點30分至12點,短短3個半小時,劉志軍涉嫌受賄及濫用職權罪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下稱北京二中院)庭審結束。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據記者了解,庭審迅速結束的原因是,開庭前,法院多次會見了劉志軍。同時,法院召集了由公訴人、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參加的庭前會議,對是否申請回避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庭審中,也未傳訊證人到庭。因此庭審進行得十分順利。
據公訴人指控,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南昌鐵路局原局長)、丁羽心(又名丁書苗)等11人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6460.54萬元;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
法院表示,將認真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根據事實與法律經合議庭評議後另行擇期宣判。宣判時間另行宣告。
劉志軍辯護律師錢列陽告訴記者,劉志軍整個庭審中均站著參與,在庭審最後10分鐘陳述時,他留下了真誠的眼淚,並提及自己對中國鐵路事業的熱愛和“中國夢”。
辯護律師次開庭前會見劉志軍六七次。會見中和開庭時,劉志軍的身體和精神狀態均不錯。
在法院尚未作出判決前,劉志軍當庭表示,無論何種結果,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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