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冀公安廳高官設局斂財 致巨額非法集資崩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29 09:27:34  


 
  初識治安局長

  起訴書顯示,張杰除了通過自己控制的9個銀行賬戶吸收資金,還通過18名關聯人集資。這18人中,最後一人名叫劉廣英。

  今年59歲的劉廣英是河北衡水人,張杰案發時,劉廣英任河北省公安廳治安局局長,副廳級。其曾任衡水市公安局長多年,2003年5月至2009年,任河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總隊長,2009年後轉任治安局局長。

  治安局的職責之一就是負責銀行等機構的內保,但劉、張二人此前並不認識。2010年10月,張杰在石家莊的一家茶樓裡,經茶樓老板介紹結識了劉廣英,“老板說認識了他以後就不用找別人借錢了”,張杰在接受詢問時回憶。

  劉廣英表示了對張杰“投資”的興趣,司法材料顯示,他曾讓治安局金融科科長齊敬忠到省建行打聽張杰的情況。張杰也只是知道,劉廣英是公安廳治安局局長,“一天上半天班,經常逛商場、喝茶,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悠閑自在。”

  很快,兩人有了第一次合作。張杰的回憶是,當月,劉廣英借給他300萬,利息17%,在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樓下的儲蓄所裡辦理,一個半月或兩個月後,張杰還回了351萬。

  劉廣英的說法則是2010年11月下旬,張杰提到一個400萬左右的投資項目,期限1個月,利息11%。他讓朋友準備了400萬,後者把400萬直接打到張杰賬戶上。張杰打了借條,寫明借款444萬(含利息),借款期限30天。

  還款比約定時間晚了兩三天,但張杰還是把本息付清了。張杰曾說,“買賣承兌匯票的利潤率約為19%,我給劉廣英17%,自己還可賺2%”。

  張杰回憶,兩人的“資金合作”共有5次,每次金額三四百萬,利率在10%-17%之間。前三次,張杰都能按時還本付息。但第4次,“因為票沒有及時出手,拖延時間比較長”,張杰沒能按時還錢,“劉廣英把利息加到了45%”。這一次,加上還其他集資人的錢,張杰虧了200多萬。此前3年,他在買賣承兌匯票上一共才賺了100多萬。

  到了2011年2月,這是張杰記憶中最後一次與劉廣英“合作”,他以20%的利息借走700萬,但這次的生意“也不順利,賠錢了”。

  3個月後,他只還給了劉廣英700多萬本金。而劉廣英告訴他,利滾利,張杰還欠他840萬的利息。

  840萬滾成8000萬

  張杰的集資-投資生涯由此出現轉折。

  他徹底被劉廣英的高息壓垮,不再做買賣承兌匯票的生意,但張杰沒有停止吸收資金,按其供述,吸收資金的用途只有一個:拆東牆補西牆,彌補欠劉廣英的窟窿。

  至於張杰為何同意如此高息,他在訊問中稱“利息是劉廣英定的”,劉廣英的說法則是“張杰不能按時還款後,我找他催要,張杰就讓我再投點錢,重新給我打借條,利息會提高”,他在接受偵查人員詢問時說。這些借條放在劉廣英手裡,張杰說哪怕他還了錢,也拿不回借條,劉廣英則說張杰寫下新借條後,就把舊借條撕了。

  劉廣英也承認張杰在2011年5月還清了他的本金,但這840萬利息已經滾成了3000多萬,“我已不想再給張杰投資了”。

  但不久之後,張杰說他有個同學搞炭黑生意,向銀行貸款,已經審批下來了,向劉廣英再借2000萬元,只用3天。“張杰和我磨嘰了半天,我答應給他500萬,張杰承諾三天後還給我。如果還不上,按40%利息還我。”劉廣英在接受詢問時說。

  張杰的真實想法是,“我借他500萬就沒打算還他。我抱著幻想,從劉廣英手中把我給他的錢騙出來,再歸還我朋友、親戚,劉可能已察覺出我的異常”。

  於是,張杰連同之前沒還的3000萬元利息,加上這筆500萬,再加上三天的利息,給劉廣英打了張4200萬的借條,為期3天,逾期不還,按30%日息計算。

  還錢已不可能。大概半個月後,4200萬的借條變成了8000萬。這張借條換過兩三次,最後一次是2012年3月,“因為我知道張杰是信口開河,所以每次只是延緩日期,沒有增加金額。”劉廣英在接受詢問時說,而張杰的說法是“利息多少是劉廣英定,補償金額也是他提出來的”。

  張杰自首後,劉廣英稱撕毀了這張8000萬的借條。案發後,石家莊市公安局委托進行了司法會計鑒定,對張杰和劉廣英兩方的資金往來做了審計,這份流水式盈虧明細表顯示,劉廣英向張杰方面轉入了5424萬元,而張杰向劉廣英方面轉入了8537萬餘元,中間差額3113萬元。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