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中國時報日前的社論說,在釣魚台問題上,“擱置爭議”必須以“爭議存在”為前提,而只有堅持“主權在我”才能逼使日本承認“爭議存在”。本報去年十一月五日的社論曾指出:現在日本既已否認“主權爭議”的存在,台方若還對日侈談“擱置爭議”,或甚至與其協商“共同開發”(包括“漁權談判”),就等於出賣“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現在台灣只是爭取到了表面的、不定期的、無保證的漁權,卻可能永遠失去了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日後仍將因此失去漁權!真正在這場“漁權”談判中得到最大利益的“漁翁”,還是百餘年來不斷藉著中國人內訌而得利的日本。無論從台灣漁民、國民黨政府或全體中國人的角度而言,這個漁業協定都是得不償失。
我們認為,中國時報敲響沉重的警鐘!
台灣在釣島問題上,表面爭取了主動,實際陷入了長久的被動,主權已經被漁權衝擊,甚至被稀釋。這樣的格局相當危險。兩岸智者都看得很清楚,不知道馬政府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就是不知道。如果就是不知道,面對這一篇中國時報的社論,要好好反思,好好沉思。
“台日漁業協議”簽訂之後,日本得意,台灣歧異,大陸駭異。兩岸其實因而失意。
不過,該社論擔憂的“可能永遠失去了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日後仍將因此失去漁權!”或者有點過,只要有大陸在,主權不會從中華民族手中失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