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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剛模稱重慶警方用其病妻要挾 逼迫誣告李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26 15:44:34  


 
  據馬曉軍講,他前後被關押一個月,其間,“警方為了日後能夠證明我們在被看押時是自由的,讓我們跟他們出去逛街、吃飯、看電影。還帶我去統景溫泉區,並對我們進行拍照、錄像,以顯示我們非常愉快、輕鬆。實際上,對我們的監控寸步不離”。

  馬曉軍稱,為證明他是租房居住,與警方無關,警方還拿出一份租房協議讓他簽字,地址為“江北區建北三村35號2-1”。但開給他的《監視居住決定書》地址卻是“25號2-1”,由於地址不符,他拒不簽字,警方只好離開。後來,他愛人通過一張《電費繳費通知單》發現,看押實際地點為建北三村35號2-1。

  昨天中午,馬曉軍重訪江北三村的關押地。這是他離開3年後第一次回來。觸景生情,他當即淚奔。馬曉軍說,在李莊案之後,他和妻子的生活受到極大影響。他從此離開律師職業,而在上市公司上班的愛人差點失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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