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戰爭的動因探究
戰爭是矛盾運動的結果。當矛盾走向緩和、化解時,和平便有保證。當矛盾發展到不可調和時,便走向戰爭或衝突。據統計,人類有史以來大約發生過14000次戰爭,具體的引爆事件不勝枚舉,理論家們對戰爭動因的歸納總結五花八門。《不列顛百科全書》將不同的主張高度概括為兩派:一派“認為戰爭根源於某些人類原有的生物和心理因素或欲望”;一派“認為戰爭根源於特定的社會關係和制度”。前者立足於唯心論,後者唯物論色彩濃厚。
大陸戰略理論家李際均將冷戰後戰爭的主要動因歸納為四類:一是國家分裂或統一;二是領土糾紛;三是民族或宗教矛盾;四是大小霸權對外侵略或相互爭奪。此外還包括歷史積怨、外部插手、資源爭奪、經濟衰退等因素。這一歸納更貼近時代,操作性更強。這些年來,隨著人類對新空間探索能力的拓展,一些學者又提出了網路空間、外太空、深海空間、極地空間爭奪等動因,但這些所謂的新動因,只不過是傳統動因的延伸而已。
以上歸納,對我們認識台海戰爭的動因,具有重要啟發。三國時代以來,台海地區曾經發生過不少大大小小的戰爭或武裝衝突。刨除所謂械鬥、爭搶地盤之類“打群架”外,就動因而言,大體可分為四類:一是外敵入侵與反入侵戰爭。如荷蘭、西班牙侵台戰爭,鄭成功驅逐荷蘭侵略者戰爭等。荷蘭與西班牙為爭奪台灣,還在台灣打了一仗,與300年後在遼東半島發生的日俄戰爭如出一轍。二是國家統一戰爭。如清政府統一兩岸戰爭、中華民族抗日戰爭等。三是整個中國的內戰。如清政府與明鄭集團的衝突、1949年以來兩岸軍事衝突。四是島內政治危局引發的武裝暴動與軍事鎮壓。其中,戰爭的主軸是兩類:一是國家統一與反統一,第二類是外敵侵略與反侵略。而最終勝方,都是正義的一方,即中華民族。歷代先賢通過正義戰爭,有效地維護了國家主權、統一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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