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簽雙邊協定超越回歸前
對於年前有學者、政客提出香港有所謂的“次主權”、“次外交”的觀點,饒戈平也在會上激濁揚清,強調香港享有超過內地所有地區的最大限度的對外交往權,但不擁有外交權,也不擁有“次主權”、“次外交”。他指出,外交權是指主權國家的特定機構制定對外政策、參與對外交往與合作、處理對外事務的權力,而對外事務是一個國家與外部世界交往的各種關係的總和,兩者在權力來源、權力性質和權限範圍上有嚴格區分,不可以相提並論,混為一談。
饒戈平還引述統計數字,指出目前單獨適用於香港的雙邊協定逾220項,其中經中央政府授權以香港特區政府名義自行簽署的各類協定有148項,數字超過了香港回歸前自行訂立的雙邊協定的總和,締約的領域和範圍也比回歸前明顯擴展。他續指,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單獨參加的不以國家為單位組成的政府國際組織有37個,其中17個是回歸後加入,兩個數字反映香港回歸15年來,“一國兩制”不僅沒有損害,反而大大保障、拓展了香港廣泛的對外事務權。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劉迺強亦有出席活動,他們分別擔任講者和講座主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