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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空軍二炮是海警局維護海洋安全堅強後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23 15:51:42  


  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三略研究院海洋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傑在環球時報撰文指出,中國國家海洋局新聞發言人20日宣布,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的工作正在有序推進,至於新成立的中國海警局是否具有刑事執法權以及配備重型武器,即將出台相關方案給予明確。國家海洋局當天還發布《2012年中國海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中國近海海域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海洋問題正日益成為國人關注的焦點。筆者認為,重新組建中國海警局將終結“五龍治海”(一說“九龍治海”)多頭管理的不利狀況,使得原有的國家海洋局中國海監、農業部中國漁政、公安部邊防海警、海關總署海上緝私等海上執法機構及部門,開始形成統一合治的局面。這對加大海洋執法力度、減少管理重叠、提高海洋維權效能,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是海洋發展史上一件值得慶賀、彪炳史册的大事。

  但是,在歡欣鼓舞的同時,應切記保持冷靜、清醒的頭腦,因為這畢竟只是我國“海洋強國”戰略的開局謀篇之作,是海上執法機構改革邁出的第一步,今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大量後續工作亟待落實。頂層設計要完善,發展規劃要擬定,法律法規要修訂,機構編制要調整,裝備設施要研製,保障措施要跟進,等等。可以說,迫在眉睫的工作不僅很多,而且千頭萬緒。

  眾所周知,我國原先的“五龍治海”,多年來由於條塊分割、各司其職,存在問題的確不少。但把幾個部門的職能職責列在一起,就會發現這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巨系統”。中國海監的職責是巡航監視,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與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中國漁政則代表國家行使漁政、漁港和漁船檢驗監督管理權,負責漁船、船員、漁業許可和漁業電信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的涉外漁業事件等;公安部邊防海警主要負責近海治安,是此前中國唯一的海上武裝執法力量;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主要職責則是偵查走私犯罪、海上緝私、查處走私違規案件、緝私情報、國際執法合作等。不說別的,下一步要從上述紛繁複雜的內容中,梳理、整合出一套今後中國海警局統一、明晰、規範的職能職責,就絕非易事。它需要對當前海洋現狀及維權行動的實時掌握,對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深入掌握,對國內外海洋法律法規的透徹掌握。而如何處理裁撤部門的善後工作等也是改革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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