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只要掌握一個人的名字,就可以直接查出其名下有多少套房?昨天,針對媒體稱主管部門“內部”明確紀律、個人不准進行類似查詢的傳言,市住建委回覆稱,按照《物權法》和住建部相關文件,本市從來都不能“以名查房”。
北京日報報道,昨天,一篇報道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文中針對近期頻發的“房姐”、“房妹”事件,稱多地正在嚴控住房信息查詢,禁用他人姓名查其名下房產。稱近段時間有些地方加緊出台房屋信息查詢規範,福建漳州、江蘇鹽城等地出台規定,嚴禁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名查房”。“北京市建委也在內部明確了紀律,個人一律不准進行類似查詢”。
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稱,本市始終嚴格執行相關政策,並非最近才開始嚴控。其遵照政策包括《物權法》、《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和《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等。
這位負責人稱,尤其是去年住建部出台的《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中明確規定,登記資料不得僅以權利人姓名或名稱為條件進行查詢。“市住建委沒有針對此項發布過任何紀律,本市對這些政策都是嚴格執行的。”
如果想查詢房屋信息,都應該遵循哪些規程呢?
該相關負責人表示,房屋所有權人和利害關係人提供房屋坐落或房產證編號等信息,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後,是可以查詢到房屋的自然狀況、限制狀況,以及房屋所有權人相關信息,即房主的信息。如果非所有權人和利害關係人,也就是和房屋沒有直接關係的人,只能通過提供房屋坐落位置、房產證編號等信息,查詢房屋的面積、結構以及產權是否抵押、是否查封等內容,但查不到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僅有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單位可以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可查詢房屋登記的全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