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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停止對醜化領導人等三類行為勞教審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06 09:14:54  


 
  勞教制度被異化 繼續保留不合時宜

  事實上,對勞教制度的反對聲,一直都存在,近年來多位學者、教授曾聯名要求廢止。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著名社會學者於建嶸、法律學者何兵、多名知名律師均主張廢除或徹底改革勞教制度。唐慧案、任建宇案,更是引爆輿論,上訪的、因言獲罪的,統統裝進“勞教”的大框。勞教制度已經被異化,成了某些權力不受拘束的工具,廢除聲高漲。

  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名跨表示,勞教是上世紀50年代法制極不健全的背景下,新政權為加強社會管制尤其是大量敵特反人員問題而設立的制度。在國家法制基本健全的當下,還繼續保留已不合時宜。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刑法已基本做到密而不疏,故再沿用勞教這樣的“老黃歷”完全悖逆了時代潮流。

  勞教的“違法性”被廣為詬病。法學界普遍認為其明顯與憲法規定不符。根據《憲法》第37條, 任何公民非經檢察院批准、決定或法院決定不受逮捕。而逮捕僅是刑事偵查中的臨時性強制措施,即須檢法批准決定;勞教可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高達4年,卻僅由警方自行決定。

  其次是其直接違反了《立法法》。根據《立法法》第8條,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由全國人大制定法律予以設定,而勞教制度無論是初始的人大批准,還是後來的國務院批准,都不夠格視同為全國人大的立法位階。

  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春光表示,勞教制度和當前的法律體系是不相容的、有明顯衝突的,廢除勢在必行。一般來說,長期限制人身自由,應該由《刑法》規定在刑罰中來承擔,由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而勞教變相把三個程序簡化成一個程序,由公安自偵自查自定。“這完全是反法治的”。

  沒了勞教還有強戒 對警察影響不大

  據報道,目前中國有300多勞教管理所,屬於司法系統下設機構,幹警職工10萬多人,收容26萬名勞教人員。有人擔心,若勞教廢除了,會對幹警以及機構設置產生一定的影響。記者了解到,我省共有在册的勞教人員800多人,實際正在執行的人員僅有200多人。

  記者了解到,雲南勞動教養工作始創於1955年10月,是全國最早建立勞動教養場所的省份之一。到2001年7月,省勞教局升格為副廳級機構。目前,包括雲南省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雲南省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和昆明市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在內,雲南設立的勞教所共有14個。總體說來,雲南的勞教人員呈逐漸下降的趨勢。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雲南累計收容勞教的人員有41742人。而2007年至2012年9月末,雲南累計新收容勞教的人員只有6008人。

  自從2011年,強制戒毒權從公安轉到勞教系統以後,我省衆多勞教所又多了一塊“強制戒毒所”的牌子,擔負起了強制戒毒的重任。事實上,這一塊工作正成為勞教警察們的主要工作。“沒了勞教,還有強戒。不是說勞教停止了,勞教系統的警察就沒事幹了。強戒的任務也很重,活很多!”相關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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