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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奇女子”趙紅霞被捕 稱拍片為賣服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31 08:52:51  


 
  據張智勇、彭軼平律師轉述,趙紅霞自始至終認為拍視頻是為了達到肖燁“銷售服裝”的目的。而趙紅霞從中拿到的4萬元被肖告知是“服裝銷售的業績提成”。

  辯護律師還說:“除認真聽取嫌疑人的供述及辯解外,還應當在查閱了本案的其他同案人的供述及結合其他客觀證據,再決定如何依法為其辯護。”

  律師已為趙紅霞申請取保候審

  張智勇稱,目前趙紅霞已經結婚生子,對其丈夫和1歲多的孩子以及母親來說,網絡對趙紅霞的調侃是一種巨大的傷害。趙紅霞家人也表達了同樣的感受。

  上海一名律師通過微博表示:“越來越多線索表明,趙紅霞在重慶淫官視頻案及所謂肖燁敲詐勒索案中,純屬被脅迫的工具和受害者。呼籲社會各界不應拿她當笑料肆意嘲諷。”有其他律師還表示:“她也是一個受害者,因涉世不深而成為肖燁敲詐勒索行為中的一枚棋子。”

  據了解,代理此案的智豪律師事務所經過討論後,已經將取保候審的申請遞交辦案機關,但被告知尚在研究中,未來怎麼辯護要看了相關案卷材料後再由團隊研究決定。
 
  張智勇表示,他們近期將依照新《刑事訴訟法》規定再次為趙申請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按照新《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同時,張智勇律師認為依照最新發布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三十九、一百四十、一百四十二、一百四十三、六百一十六、六百一十七條及新《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趙紅霞案的相關情況符合批捕後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的法定條件。“我們將就趙紅霞變更強制措施的合法要求向司法機關再次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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