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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均稱尚未收到勞教制度廢止消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14 19:34:31  


 
  勞教經濟去留存疑

  陳忠林的設想中,新的制度設計可以考慮在程序上按照參照刑事犯罪的處理程序,並做適度簡化。

  此外,陳忠林認為決定機構不應該再常設在公安機關內,公安機關可以參加,但是不能起決定作用;另外要注重以公開促公正,通過民眾的有序參與促公正。對有爭議的案件,可以採取有隨機抽取的民眾決定的陪審制,或者請社會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專家進行聽證。而所有這些強制措施的過程,都必須對社會、對媒體公開。

  但這一觀點,卻遭到部分法律人士的強烈抵制,著名律師周澤認為,應該對勞教制度予以廢除,而非進行所謂的立法取代。“勞教制度是特殊歷史時期的產物,目前已完全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周澤認為,195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建立勞教制度,所適用的對象今天已經完全不複存在,勞教制度已完全沒有存在的必要。

  “在今天,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已經完善,任何人的行為都有方方面面的法律予以調整,違反任何法律,直接根據相應法律予以處罰就可以了,根本不應該在既有法律可以處罰各種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再在法外之地搞一個勞教。”周澤說。

  周澤擔心,如果勞教制度被取代,那麼新出來的所謂矯治法,可能依然淪為某些部門維穩、打擊上訪的工具。據消息,孟建柱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表態要停止勞教之外,更提及在全國人大批准之前,對纏訪、鬧訪等三類對象,不應採取勞教措施。

  在取代與廢除的爭議中,勞教所工作人員接受記者採訪時一致認為取代比廢除更為實際。“過去十年裡,給勞教人員發工資,把勞教所和生產廠分開管理……如果一下子廢除,那廠子怎麼辦?”一位勞教所工作人員說。

  但知情人士稱,雖然十年前開始施行向勞教人員發薪酬、勞教所與勞教生產企業分離等舉措,但事實上並未有太大進展,更鮮有勞教所能夠實現盈利,多數勞教所依然依靠財政資金存活。

  記者查閱多地年鑒等資料發現,每年都會出現在相關部門總結中的“勞教經濟”一欄下,幾乎從未出現過具體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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