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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續審 水密艙被爆沒裝門、入水速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12 09:31:00  


  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南丫島海難研訊昨續審,庭上首次披露港燈“南丫四號”驗船專家報告,揭示南丫四號側板較薄、水密艙沒裝門、上層座位未有鑲緊的“三大漏洞”,令碰撞後加速下沉、傷亡更嚴重。另外,南丫四號事發時涉嫌船員不足,或違反牌照規定。

  明報報道,職訓局海事訓練學院經理楊沛強向本報解釋,船上的水密艙就如餅乾罐,上蓋後應可浮上水面,但若失去了蓋(即水密門),罐入水後便會下沉。工程師學會輪機暨造船學界別顧問小組主席司徒家成則指出,船主若改動門的用料而未有通知海事處,或會觸犯法例。

  側板太薄 座椅無鑲穩

  南丫島海難研訊委員會本月初發信予1995年製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邀請該公司派代表回應事件,信中提及委員會委託的驗船專家Neville Armstrong,分析南丫四號結構後撰寫報告,指出建船時側板厚度只得4.5毫米,較原先要求的5毫米為薄,令撞船後破洞更闊入水更快,乘客更少時間逃生。

  另外,南丫四號船尾水密艙沒裝上水密門,未能隔水。原本兩個破洞致船艙入水,最終變成三個船艙都入水,加快下沉。船上層座位又未有穩固鑲在甲板,意外後只得一張櫈固定。委員會坦言撰寫報告時,財利或因此受批評,故邀請代表回應。

  另外,海事處於2005年及2011年的周年驗船,以超聲波檢驗船壁厚度,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希望處方提供如何批准船舶構造、改裝、驗船程序,屆時海事處亦要解釋相關漏洞。

  海事處:撞船地點無限速 

  海事處高級海事主任李建邦表示,南丫四號發出的運作牌照,規定船上最少要有4名船員,但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石永泰開案陳辭指出,當時只有船長黎細明、大偈及水手3人,涉違反牌照規定;惟他指出,人手少於發牌條款,不代表不適宜航行。

  但倫明高質疑,南丫四號及姊妹船南丫二號大小及載客量相近,但南丫二號牌照只需兩名船員,要求相關部門解釋。至於港九小輪“海泰號”早前被指超速,李建邦稱撞船位置不屬限速範圍,海泰號亦獲豁免限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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