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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立法為網絡信息安全裝上“法律之盾”
http://www.CRNTT.com   2012-12-28 23:48:13


  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表決通過的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旨在為網際網路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裝上“法律的盾牌”。

  決定以法律形式保護公民個人及法人信息安全,確立網絡身份管理制度,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義務和責任,並賦予政府主管部門必要的監管手段,重點解決了我國網絡信息安全立法滯後的問題。

  保護個人電子信息

  新華社北京報道,一位網友抱怨,自己在國外出差還接到國內打來的推銷電話,損失不少話費……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技術在中國的廣泛應用和迅猛發展,洩露和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網上詐騙、網絡謠言等行為也“應運而生”。

  專家指出,中國有關網絡信息保護的法律規範還比較分散,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據。對此,決定開宗明義指出出台這部法律是“為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決定第一條就規定:“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信息。”針對洩露個人信息的行為,決定規定公民發現洩露個人身份、散佈個人隱私等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網絡信息,或者受到商業性電子信息侵擾的,有權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評價說,近年來網絡個人信息的大量洩露嚴重侵害了公民的隱私權,也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干擾,這部法的出台將有利於保護網絡環境中的個人隱私。

  防範垃圾電子信息

  五花八門的賣房短信、商品打折促銷郵件、保險推銷電話……這些垃圾電子信息總是不斷地闖入人們的生活。對此,決定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電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電子信息接收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指出,垃圾短信和個人信息保護是我國目前面臨的一大問題。許多國家在2000年左右逐步完成了反垃圾郵件的立法。這次通過的決定填補了中國相關法律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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