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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歷農:盼兩岸對等共議國家統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24 13:19:24  


許歷農。(中評社 王宗銘攝)
 
  所以我們有以下幾點就教於兩岸同胞和向馬英九呼籲:

  一、“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族史上,中國近代民主憲政史上,唯一行使65年的“憲法”,是我們的成就,是“中華民國”國民的光榮。

  二、李扁二十年“行使“憲法”賦予的“總統”權力”、“享受“憲法”賦予的榮典”,卻推動“正名、制憲”毀憲亂紀的行為;因國際兩岸形勢不容,國內民心不支持而未得逞。

  三、毀憲、制憲、正名之鯨吞不可行,但“去中國化”、“中國、台灣對立”的蠶食手法,一刻不放鬆。

  四、馬英九執政以來,可肯定者如恢復“九二共識”、開放兩岸三通直航、簽署ECFA、重申“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等政策和主張,但仍有不足之處:

  (1)受民進黨高壓言論綁架“不敢說中國”、“不敢論統一”。

  (2)不敢以“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精神”主張“中國”、“一個中國”、“終極統一”。

  (3)尚未採取積極行動,去除教育上的“去中國化”思維與課程。

  五、“中華民國”英文譯名為Republic of China,China不是中國是什麼?“中華民國”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國民大會決議,不得變更之!法理上長江、黃河、長城當是“中華民國”主權範圍所涵蓋,“中華民國”護照放上長城的建議,是人在台灣、心懷大陸的表示,符合“憲法”精神,怎會變成是大陸吃我們的豆腐?

  六、“中華民國憲法”是統一“憲法”,其增修條文前提就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七、“憲法”的可貴在於施行、實踐,否則民國初年軍閥混戰之際,誰控制北洋政府,誰都宣布一部“憲法”,“憲法”形同具文。一部在“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地區實施,且創造繁榮、富足、安定、安全的“中華民國憲法”,是我們的光榮,是我們必須捍衛的“憲法”。

  值此行憲65周年紀念,我們鄭重呼籲馬英九政府必須清除李扁20年台獨思維的遺毒,才能確保“中華民國”的“憲法”精神,鞏固深化兩岸和平發展,以實現國家的和平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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