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4次例會昨日在廣州舉行,雙方代表共同檢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實施情況及後續協商進度,並確定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揭牌事宜,台方外貿協會駐大陸代表處可望年底前在上海、北京陸續揭牌,大陸“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簡稱中國機電商會)駐台代表處將在確定處所後於明年春開始運作。
旺報今天發表社評說,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是ECFA合作事項,也是兩岸互動的重要一步。雙方早自去年就已開始協商,在今年4月下旬經合會第3次例會敲定互設經貿辦相關事宜後,雙方即展開相互申請及籌備工作,現在即將掛牌運作,值得欣慰。因兩岸關係的特殊性,互設辦事機構涉及很多複雜敏感事宜,如何妥善安排,對後續互動及雙方互信有一定影響。但是,從這次互設經貿辦的相關安排來看,雙方對經貿辦的定位與功能明顯有不同的想法與做法,這種分歧有必要加以正視處理。
首先,在互設機構選擇及定位方面,台方自始即持單純化思考,希望有象徵性,但又限於事務性功能,因而選擇具官方色彩、已在大陸設有非正式據點的外貿協會打頭陣,但為避免觸及敏感的名稱問題,外貿協會是以“台灣貿易中心”名義在大陸設代表處。在派駐代表方面,台方均由貿協人員擔綱,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由曾任貿協拓展處副處長、現為上海據點高級代表邱揮立出任,北京首代則由貿協行銷處副處長吳政典擔任;辦事處初期規模約為7人,相關人員由貿協派駐或在當地聘雇。這樣的安排很顯然只是貿協在大陸地位提升及業務擴大而已,並無任何官方經貿辦的形式與功能。
相對而言,大陸方面對於在台灣設置經貿辦則有高度政策性考量,據相關報道,大陸派駐台灣經貿機構的優先選擇是商務部旗下的“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簡稱海貿會),或與外貿協會對口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貿促會),但因台方認為其官方色彩過於濃厚,最後妥協由中國機電商會赴台設代表處。
惟大陸駐台首席代表是曾任商務部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局長及中國機電商會會長的李榮民,兩位副會長內定由商務部台港澳司副巡視員、海貿會副會長高莉及大陸國台辦交流局副巡視員蔡其泉出任,官方色彩及層級明顯高於台方;駐台代表處相關人員亦多由官員轉任,彰顯出其大陸官方經貿辦的定位與角色功能。
儘管雙方互設經貿辦是各取所需,但從兩岸互動來看,雙方辦事處的定位和功能已失去“對等”及“官方互通”的意義,不利於政府一再強調“兩岸互不否認”意涵的實踐,也容易在台灣內部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再從任事的積極性來看,大陸官方尤其商務部藉由中國機電商會在台設處的人事安排,將影響力延伸至台灣,其展現的積極進取態度,讓人印象深刻。相對上,台方“經濟部”對於外貿協會設置大陸代表處似扮演協助談判的角色,只重視其形式意義,而將最關鍵的代表處定位及功能視為單純的貿協內部事務。這樣的做法在大陸方面有明顯不同安排下,既顯得“經濟部”的保守退縮心態,也等同放棄將服務據點及影響力延伸到大陸的機會。
台灣應將官方經貿力量延伸進入大陸,與大陸官方、企業、科研機構,甚至消費者直接交往,我們建議政府應重新審視互設經貿辦政策,從“對等”立場,就貿協大陸代表處的定位與功能迅速作必要檢討及調整,讓官方影響力進入大陸,這也是面對兩岸新情勢的必要與積極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