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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3年賣地2萬伙 八成“曬太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03 10:03:44  


  中評社香港12月3日電/港府自2010年財政年度大力增加土地供應,近3年共售出52幅住宅地,可提供2.19萬伙住宅,然而據文匯報統計發現,僅6個項目獲批施工同意書(俗稱“施工紙”),提供3,673伙,即多達1.82萬伙或83%單位的土地仍在“曬太陽”。“麵粉”供應多了,但“麵包”供應嚴重滯後,關鍵是上述土地的發展年期長達5至8年,且不限何時推出單位發售。學者建議,有必要在賣地章程加入賣樓時間的限制,否則發展商“不建”、“不賣”,令增加供應永遠得個講字,遑論樓價下調。

  港府近3年內售出的52幅住宅地皮,一共提供總樓面達1,882萬方呎,扣除當中商業或酒店樓面,亦超過1,750萬方呎為住宅樓面,以平均每單位800方呎計算,預計可提供約2.19萬伙住宅。但本報翻查屋宇署紀錄,52塊地皮中,至今只得6個項目動工,涉及的單位數量約3,673伙,只佔總單位數量約16.8%,尚有佔總供應伙數83.2%的土地未曾動工。

  住宅地發展期限可長達8年

  事實上,緩慢的推盤步伐早就有跡可尋,記者翻查過去3年間賣出的官地,發現政府雖然在賣地章程內設有最遲竣工的時間,但期限相對寬鬆,由51個月至101個月不等(即約4.25年至8.42年)。根據資料,52幅官地中,最遲於2015年內完工的項目有8個;2016年進入高峰期,完工項目高達25個;2017年則有11個;2018年或之後有8個。一般來說,小型地皮的限制發展年期約4至5年,中型地皮約5至6年,一些較複雜或大型的項目則可能需要7年以上的時間。

  其中,預計興建時間最長的項目為前北角鸷東面地盤,整個項目最遲落成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即距離今天還有逾8年時間,主要因項目有不少社區設施、公共交通交匯處等,令發展時間變長。而預計興建時間最短的項目則包括大嶼山梅窩地皮、坪洲坪利路地皮、西貢碧沙路地皮等,都屬於“蚊型細地”,落成時間需51個月。

  賣地條款無限制何時賣樓

  業內人士指,住宅項目建築期其實不用這麼長時間,賣地章程所載的完工時間,之所以有頗大彈性,主要給予發展商申請圖則、改動圖則等,但是否有發展商盡量利用這些彈性,人為地控制樓市供應量,“拖長來做”就不得而知。

  地政總署發言人未正面回應土地的建築期是否過長,只解釋制定賣地條件所載的“建築規約”(一般指“完工日期”) 的合理期限,是視乎發展項目的規模及複雜性。

  經濟學者關焯照認為,上述土地的發展年期長達5至7年,但賣地條款卻沒有限制何時推出單位,政府無法掌握發展商推出樓盤的時間,令政府於調控樓市上處於被動位置,“土地供應增加”不見得“樓市供應就會增加”,建議政府收緊發展年期,並於賣地章程加入條款,限制賣出的土地要於一定時間內將單位推出市場,藉此取回主動權。但他亦提醒,建議限制單位的推出時間存在爭議性,一定要取得社會共識,亦勢必影響土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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