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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公安副局長曾流淚說我是條漢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8 09:18:37  


 
  對話

  在看守所李莊曾對著攝像機默念“藏頭詩”

  “被逼認罪緩刑,出去堅決申訴”

  對攝像機默念“藏頭詩”

  新京報:很多人不理解你從一審“拒不認罪”到二審“低頭認罪”的轉變。你當時是怎麼想的?

  李莊:2010年1月8日一審宣判我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當天下午我就寫了8700字上訴狀交上去。之後我想,一審中,講事實、講證據、講法律都沒用啊,二審再這麼幹不行,兵不厭詐,我得比他們還狡猾。

  後來,我就拋出誘餌,跟重慶看守所的管教說了,我準備認罪,願意繼續商談一審開庭前法院提出的條件,“承認錯誤免於刑罰”。

  新京報:接著就決定寫“藏頭詩”?

  李莊:我在2010年1月22日開始著手寫《檢討》“藏頭詩”。寫成後把每句話第一個字順下來念就是“被比認罪緩刑”,其中“比”是諧音。

  新京報:“藏頭詩”是一次寫成的嗎?是否修改過?

  李莊:修改過三次。第一句話最開始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以後……”,對方說,這句話寫得好像我們對你非法拘禁一樣。我就改,改成“被拘留、逮捕、至一審宣判……”後面的可以改,但第一個“被”字不能變。

  新京報:重慶警方一開始沒看出來?

  李莊:沒有。他們挺高興的,帶了攝像機到看守所拍攝,讓我對著攝像機說一遍。我寫的答辯狀,幾十頁都倒背如流,但寫的假話,短短六段卻背不過。拍攝時,只好把原稿放在台子上,一個字一個字念。

  我念一句,檢察官記一句。當他低頭記錄時,我就對著攝像機錄口型:“被逼認罪緩刑,出去堅決申訴”。這兩句話本來是無聲的,只做出口型。但我一激動,就大聲念出來了。檢察官一臉疑惑地抬頭,我趕快閉嘴,但他一低頭我又開始默念。

  現在,如果能調出這段錄像的話,就可以辨出我當時默念的話,但他們不敢公開。

  “藏頭詩”被折成紙團帶出

  新京報:“藏頭詩”是怎麼傳出去的?

  李莊:我早就做好了準備,要求看守所把“藏頭詩”複印了好幾份。然後反覆叠,叠成了一個小紙團放在身上。1月24日,高子程律師趕來會見我,跟隨的幹警始終離我三步遠的距離。

  我緊走兩步踏入律師會見室,趁監視幹警沒跟進來,猛地將捏成紙團的“藏頭詩”扔到高律師懷里。高律師立刻把紙團壓在檔案袋下面。

  新京報:你告知高律師解讀方式了嗎?

  李莊:我當場就告訴他說:你回去看第一個字,和最後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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