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學家和其他一些墮胎政治問題專家稱,1973年“羅訴韋德案”使墮胎合法化後,排除例外的觀點幾乎馬上就成為了辯論的議題。
古特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的政府事務主管蘇珊.科恩(Susan Cohen)稱,排除例外的觀點“既不新鮮,也不邊緣化,一直都處在反墮胎運動的主流。歷史記錄中充滿了證據,表明排除例外的思想實際上早已存在。當然,在那些認為胚胎應當和你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人看來,這在邏輯上是很合理的。”
1992年的競選中,共和黨的施政綱領中包含了排除特例的反墮胎文字,還呼籲用憲法修正案的形式將墮胎宣布為違法。2000年和2004年的選舉中也出現了類似的反對任何例外的話語,儘管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一方面贊成宣布墮胎違法,一方面又支持在強姦、亂倫、孕婦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四年前,共和黨採用了尋求無條件禁止墮胎的施政綱領,雖然該黨當時的候選人約翰.麥凱恩參議員(John McCain)過去曾敦促共和黨允許特定的例外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