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點上,大企業的前瞻性和敏銳度會讓人驚奇,比如耐克早在姚明10多歲的時候就瞄上了他,還有可口可樂在雅典奧運會前就與劉翔簽約,當時每年費用僅為幾十萬元。
除了成績和潛力,企業尋找體育明星代言人還要考慮哪些因素?中國品牌研究院曾在北京奧運前發布過一份《中國奧運金牌價值報告》,在對50名奧運冠軍長達三年的跟蹤調查過程中,中國品牌研究院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舉重、摔跤、柔道、射擊、皮劃艇、跆拳道等項目的冠軍都很少成為代言人,而體操、跳水、乒乓球等項目的冠軍則是眾多企業追逐的目標。由此可見,優勢項目+形象良好基本是成為廣告商寵兒的必要條件。
姚明和劉翔的成功,除了身處上海這個集結了全中國最高端廣告公司的地方之外,更重要的是從公共關係的角度來說,他們運動員生涯中幾乎沒有負面新聞,生活作風檢點,並且擅長與媒體打交道。而林丹成為新一代廣告天王也有相似的原因。2011年,林丹作為已集各項大賽冠軍於一身的全滿貫選手,對外塑造出一個“超級丹”的無敵形象,而在2010年底,他更與相戀多年的隊友謝杏芳完婚,賺盡情深義重的口碑。
另一方面,中國羽毛球隊一直以來相當重視商業形象的開發,在林丹近年代言的十多個品牌中,僅有吉列、綠箭等幾個品牌是個人“生意”,李寧、紅牛、雪鐵龍等多個品牌均是全隊與企業簽約,包括總教練李永波在內的多名國羽成員都一同登上了電視銀幕,在奧運經濟的大蛋糕上分得了一枚亮晶晶的櫻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