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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1.46萬套保障房閑置超半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19 22:11:09  


 
  國家已經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完成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總投資5萬億左右。不過保障性住房的核心問題之一是,如何保證在出售(租)後能收回投資。為此各地拿出了五花八門的辦法,甚至導致部分保障房項目最後變成了商品房。

  根據審計署報告顯示,被審計的66個市縣中,有5個市縣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為商品房對外銷售;3個市縣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個市縣的1.46萬套保障性住房閑置半年以上,影響房屋使用效率;37個市縣的19.3萬套住房超出國家或地方規定的保障房戶型面積標準。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黃小虎告訴記者,由於保障房投資難以有回報,操作難度很大,地方對於保障房政策的執行力度難免打了折扣。

  根據國家規定,公積金增值部分的50%,土地出讓金的10%要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實際情況是各地一般只將土地出讓金收入3%-5%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公積金增值部分也沒有按50%的比例用於保障房建設。

  根據審計署報告,在前述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資金53.14億元中,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少提取和少上繳共7.6億元,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少安排45.54億元。此外,11個市縣的58個項目地方投資有6.12億元未到位,占這些項目應安排資金的44.74%,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工程建設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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