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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宅又揭僭建否認隱瞞 稱乃上手遺留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23 09:03:50  


梁振英昨晚邀請傳媒參觀住宅僭建地方,親自解畫。
  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山頂大宅再被揭發有僭建物,他為此三度向媒體交代事件。據屋宇署勘查,大宅內還有4項僭建需要處理,該4項僭建全是2000年梁買下大宅時已經存在。他承認自己買樓收樓時有疏忽,並向公眾道歉,但強調事件不涉及誠信問題,因為他從來沒有隱瞞和否認,在知悉後第一時間找專業人士處理。

  《明報》昨日再披露梁振英住宅有僭建物,新發現的僭建物是一頂部密封的花棚,面積比之前的玻璃棚略小,棚頂種滿植物。

  勘察後花棚即拆除 

  文匯報報道,梁振英昨日約中午時分回應事件,指早上已經找了屋宇署到他住宅內視察,亦聯絡了承辦商待屋宇署檢查完便立即清拆花棚,預料需要半天時間。他解釋,這樣做是為免給予公眾錯覺,以為他未讓屋宇署檢查便自行拆除僭建。面對公眾質疑他星期三自行拆卸玻璃棚有毀屍滅跡之嫌,梁振英指,根據屋宇署政策,該類建築物可以先由註冊承建商清拆,業主再提交報告,他沒有違規。

  至傍晚時分,梁振英在候任特首辦向傳媒交代屋宇署勘察結果,其後邀請傳媒視察及拍攝家中的僭建物,並親自講解有關僭建物的興建時間及情況。他引述屋宇署口頭通知指,除了被傳媒揭發的玻璃棚和葡萄架外,家中還有4項僭建,分別是大閘、車位上蓋、車位下約200平方呎的空間及40平方呎單層建築物。4項僭建均是2000年買入大宅時已有的,其中單位地下空間牆身的磚更加特別,現已不可能購買到,而鄰居的外牆亦鋪有此磚,足證停車位上蓋及地下空間不可能是後來加建。

  歡迎屋署一視同仁 

  梁振英承認疏忽,十分歡迎屋宇署一視同仁的做法,並再次就僭建向公眾道歉:“在這件事上,我買樓收樓時有疏忽,在那裡住了超過10年的時間,一路都不知道有這些僭建物。現在經屋宇署指出,我會盡快將它還原。就我在這件事上的疏忽,我再次向公眾道歉。”目前,梁宅大閘因曾更換過,現需補辦手續;停車位上蓋一早存在,下周會拆除;單層構建物亦將於三四日內便可拆除,但在停車位地下的一個200多平方呎的空間則較為複雜:“我都不知怎麼做,要找專業建築師及工程師看過,預計要2星期才可完成。” 

  屋宇測量非己專業 

  對於外界指責身為測量師不可能不知道花棚是僭建,梁振英就解釋:“我是產業測量師,這些工作是屋宇測量師或者建築測量師去做的,不同測量師是不同專業。”又指:“如果要隱瞞,或者我知道那些是僭建的,然後去作一個失實聲明的話,我絕對不會請傳媒界朋友去,甚至在玻璃棚或葡萄架面前做訪問。”梁振英去年5月邀請多批傳媒到家中吃飯、燒烤和採訪,接待人數近百人,最近仍有媒體到家中採訪。

  被問到僭建是否涉及誠信問題,梁振英否認,並指自己一知悉便請專業人士了解情況,第一時間處理事件,自己一直開誠布公,沒有設法隱瞞,凡事從嚴處理,“我作為業主,應該負責”。被質疑“地庫”與“唐宮”性質相似,梁振英重申,有關的地下空間非由他規劃,買入樓房時就已存在,故與唐宅不能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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