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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民眾刊文 稱黃岩島確屬中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04 09:04:00  


 
  那麼,在1946年,菲律賓從美國殖民地那裡宣佈獨立時,我們確切的領土應該是什麼?為什麼1899、1935、1943、1973、1986 和1987年的歷次憲法,黃岩島都不在其中?而且,那些憲法也沒有提到南沙群島是菲律賓的領土。我們突然從何處、從誰哪一下子就得到了這些島嶼?難道這是憑空得到的?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後期,中國組織了多次黃岩島和附近地區的科學考察。實際上,中國於1980年在南礁中國立下一個石碑,上面寫著“南海科學考察”。而在1997年未經允許,菲律賓又將塊石碑拆除。

  直到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所有菲律賓官方發行的地圖都不把南沙和黃岩島包括在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之內。1961年我們自己議會批准通過的共和國第 3046號法令阻止我們對上述島嶼的擁有。然而,經過了漫長的48年之後,在2009年3月10日,我們修改該法令,單方面地宣佈擁有這些有爭議的島嶼。

  但是,有這樣一個事實不置可否,其中有三個國際條約都支持中國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它們分別是:《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西美華盛頓條約》、《1930年英美條約》。它們都規定菲律賓領土邊界限制在東經118度線。

  另一方面,菲律賓主張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的依據僅僅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我所知,這只是一個“公約”,它不能推翻或替代殖民者之間簽訂的條約或達成的協議。甚至,即使它真的被當成一個“法”,它也不能追溯生效並而改變從前事實。我們在糊弄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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