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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在大陸任教職 “陸委會”不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03 18:21:59  


劉德勳。(中評社 王宗銘攝)
  中評社台北5月3日電(記者 王宗銘)針對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不得為大陸法人、團體或其它機構之成員或擔任其它任何職務的問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下午說,“陸委會”是以職務的角度來看,以特聘或特邀來作區隔,因為特聘或特邀在許多權益上,與政協委員的概念是有區隔的,所以特聘與特邀並不是正式的職務。

  劉德勳說,因為這在內涵上是有差別的,例如很多是不能參加投票的,不能參加表決,很多在權益上的不同。因此不是大陸所講正式的政協委員身分,有些只能參與提案,或是參與一些會議表達意見。

  劉德勳說,在教職部分,已經跟教育部討論過,在送到“立法院”的169人名單中,沒有列入要去後續處理,有專任教職的3人都沒有行政職,有行政職的要另外去處理,兼任不是要去討論的對象。

  台灣“國安局”於3月26日在“立法院”公布資料,指掌握169人到大陸從事公職,“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要求“陸委會”1個月內交出名單並盡速裁罰。“國安局長”蔡得勝說,“叛逃軍官”黃植誠、林賢順都曾擔任政協委員,目前只有林賢順還擔任政協委員。當年叛逃、目前擔任世界銀行副總裁的林毅夫也在名單中。 

  169人名單中包括地方政府政協委員或特邀政協委員73人、各級法院特邀調解員或陪審員63人、各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14人、各地政府人大特邀代表5人、加工出口區農業創業園區副主管4人、各省市外圍團體委員4人、大專院校編制內教師3人、全國政協委員1人、終極法院涉台事務顧問1人、地方政府顧問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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