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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韓國判刑中國船員家屬赴北京求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22 09:30:22  


船員劉德福妻子楊鳳玉展示丈夫寄的信。
  中評社北京4月22日電/昨日,得知10名中國船員在韓獲刑後,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船上的其中5名船員和“遼葫漁”號船長劉連成的家屬來到北京,希望獲得外交部的援助,讓被扣船員早日回家。其中,劉連成的父親劉春海(音),出事當天作為船員,就在“遼葫漁”號船上。他被韓國警方扣押4天後,又被釋放。

  日前,刺死韓國海警的程大偉被韓法庭判處30年監禁,程大偉船上的8名中國船員以及劉連成被判18個月到5年的監禁。中國外交部回應,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船員給家屬來信稱不得已認罪

  昨日,海淀區雙清路一處公園,“魯文漁”號船員劉德福的愛人楊鳳玉說,丈夫在韓國拘留的幾個月中,曾來過6封信。在楊鳳玉出示的信中,劉德福稱他們曾出庭兩次,因有三人沒有承認殺人,未當庭宣判,但有接觸他們的韓方律師稱,“承認的話罪能小些”,劉德福信中稱,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他默認了。楊鳳玉認為,丈夫可能因為語言障礙被誤導,導致判刑。

  26歲船員艾猛父親稱,在兒子未判刑的幾個月前,曾收到信,“在監獄裡沒受傷害,但失去自由,就想早點回家。”

  8名家屬均稱,被判刑後,就與船員們失去了聯繫,“也沒有來自韓國方面的法律函件。”

  遼葫漁號船員:未撞“魯文漁”

  “遼葫漁”號船長劉連成的父親劉春海,曾是兒子船上的9名船員之一。他回憶,去年12月12日,“遼葫漁”號和“魯文漁”號出海曾一起捕魚,但事發時劉春海“沒有看到‘魯文漁’上發生了什麼”。

  韓方指控劉連成“利用木船撞擊海警正在登船的‘魯文漁’號,妨礙執行公務”。對此,劉春海特別回憶稱,作為木船“遼葫漁”號並未故意撞擊。“我們的木船又輕又小,‘魯文漁’號是鐵船,故意撞,有可能側翻,另一方面也有碎裂的危險,所以不是專門撞的,而是正常行駛中的剮蹭。”

  “韓海警先抓後放又抓”

  劉春海說,隨後,“遼葫漁”駛出三四海裡,“緯導”顯示已進入中國海域。但被趕來的警艇登船,“七八個韓國警察上來,有警察按住我兒子,我在阻止時被警察打暈。”隨後,“遼葫漁”被要求駛往韓國海域,但在中途又被放走,“要我們離開,回到中國海域”。但在駛離30分鐘後,劉連成的“遼葫漁”號再次被海警攔下。

  “又要求我們往韓國方向開。”這一次,“遼葫漁”號上,船長、船員共10人被韓國警方關押。

  劉連成的母親程寶珍說,丈夫和兒子被關的2天後,她獲得了消息,要求繳納36萬元的罰款,“錢由程大偉的妻子給了一個中間人。”劉家並不知道這個“中間人”是誰。2011年12月16日,丈夫和其他8名船員在韓方被關押4天後,由一輛漁船送回,但兒子劉連成則以“妨礙執行公務”為由,繼續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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