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南海問題必須由有關聲索國通過談判解決。無論東盟峰會還是東亞峰會,都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平台,企圖利用這兩個多邊會議“喊話”、“造勢”,不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削弱互信,破壞雙邊關係,造成地區局勢動蕩。回到《宣言》確定的規範,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其次,任何借助地區外勢力,將南海問題多邊化企圖都是注定要失敗的。美國等域外勢力插手南海問題,其根本目的是離間中國與東盟國家關係,造成地區形勢緊張和地區軍備競賽,以便兜售軍火,從中漁利。指望美國會為真正解決南海爭端“出力”,無疑緣木求魚,注定要落空。
第三,作為當事一方,中國參加“南海行為準則”談判全過程是理所當然的。菲律賓等國以為先在東盟內部“炮製”個“東西”,中方就會乖乖地接受,這種“小動作”未免太幼稚了。東盟為解決柬埔寨與泰國兩個成員國之間的邊界糾紛已召開了數次會議,但因泰國的反對,迄今仍未就印尼觀察員進駐一事達成協議,更何況 “南海行為準則”是要由中方簽署的,難道指望中方會輕易同意違背其利益的案文?太不靠譜!
最後,“南海行為準則”顧名思義只是一個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不是解決南海問題的文件。菲律賓要想在文件中塞進“私貨”,加入所謂建立爭議地區和非爭議地區,設立衝突解決機制、“聯合工作小組”等條款,完全是南轅北轍,根本行不通。
面對複雜和艱巨的南海問題,我們一定要有充分的認識。“樹欲靜,風不止”,菲律賓等國決不會放棄“雙邊問題多邊解決”的策略;我們既要有合作與對話的一手,又要有堅決鬥爭、維護國家主權的一手,兩手都要硬;不要奢望南海問題短期之內可能獲得解決,要有長期鬥爭的準備,不要怕對方“折騰”,要有耐心和韌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