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根據教育部網站1日發出的通知,各地要建立對涉外辦學廣告的動態監管機制,對網絡及各種媒體上刊登的涉及與境外合作辦學或者頒發外方文憑、學位的廣告進行動態監督。
新華網報道,通知指出,涉外辦學廣告發現非法發布或者涉嫌虛假宣傳的,要會同工商部門及時依法進行查處。對非法舉辦涉外辦學活動、非法頒發境外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文證的,要會同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及時依法進行查處。
通知說,“近年來各類涉外辦學不斷增多,較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對教育多樣化的需求,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對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要加強對國外高校的深入了解,簽訂規範的交流協議,在招生、教育教學計劃、學籍檔案、培養方案、學制年限、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學分互認、證書頒發等方面,要依法作出明確約定並嚴格執行。舉辦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批准後方可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活動。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舉辦專升本項目、留學預科班等涉外辦學項目。
通知強調相關機構要嚴格按照對境外學位證書發放、取得和認證工作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發放和取得的各種境外學歷文憑、學位證書一律不予認證。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學校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標準。高校對租賃校舍場地舉辦涉外辦學活動的,要嚴格核查其辦學資質並簽訂租賃協議,要引導、要求本校教師謹慎參與涉外辦學授課活動,不參與非法涉外辦學機構的授課活動。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要開展涉外辦學專項清理整頓。教育部將適時對各地、各高校清理整頓情況進行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