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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黑老大聶磊被判13年 拉攏官員30餘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21 10:37:48  


 
  被告人拉攏政法幹部毀滅證據
 
  此前一天,3月19日下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鄒川寧在該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聶磊涉黑案堪稱青島涉黑第一案,此案涉及140餘名嫌疑人,是青島首次審理涉及如此多被告人的案件。他說,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高度重視,組織了專門的領導班子和審判人員提前介入,於去年12月20日至30日進行了開庭審理。
 
  鄒川寧介紹,該案難點在於時間跨度大,歷時十餘年,而且被告人還拉攏了青島市政法幹線的某些幹部,毀滅證據,加大了審理難度。但審案法官們克服了重重困難,充分考慮公訴方及辯方律師的意見,一件件核實,做到認定犯罪事實合法有據。
 
  2012年2月,鄒川寧在出席青島市第十一次黨代會期間曾向媒體透露,當時該案已進入合議庭評議階段。這期間,合議庭組成人員將嚴格依法履行評議職責,對庭審時公訴人的每一項指控,以及辯護人的每一個辯護意見,都將認真研究。合議庭評議結束後,評議結果將提交給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然後將宣判。“我們一直在加班加點工作,春節期間也沒有休息。”鄒川寧說。
 
  “保護傘”人數升至30多名
 
  2012年2月21日,時任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國家森在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所做的工作報告中,以較大篇幅對該案查處情況進行介紹:
 
  “以聶磊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十多年來以暴力手段稱霸一方,大肆實施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檢察機關在依法對140多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訴的同時,堅持打黑必打‘傘’,嚴肅查處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嫌疑人30多名。”
 
  該報告羅列了“保護傘”們的犯罪事實:“青島市李滄區公安分局原局長馮越欣等人與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沆瀣一氣,有的濫用職權為其實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風報信幫其脫逃,有的以罰代刑、重罪輕判、使其逃避打擊,還有的公然參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犯罪活動,致使其有恃無恐、坐大成勢,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記者注意到,與2011年10月21日青島市公安局首次通報該案案情相比,這一報告中提及的被查處的“保護傘”人數已由14名升至30多名。一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人數之所以增加,是因為案件偵破取得進展,或與2011年年底聶磊涉黑組織中一在逃核心成員劉峰玉的自首有一定關係。
 
  記者留意到,這並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及聶磊涉黑案件。2011年2月14日,國家森在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所做的報告中就已提及:“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原副大隊長王曉青徇私舞弊,為兩名網上通緝犯提供通訊工具、轉移住所,並為其駕車衝撞攔截追捕的警車,企圖使他們逃避法律制裁。”
 
  在2012年的工作報告中,國家森同時介紹了目前對涉案30多名“保護傘”的查處情況:“檢察機關從全省抽調精兵強將,深入調查取證,歷時半年,查清了他們的犯罪事實,將他們繩之以法,使沉冤得以昭雪,正義得到伸張,廣大群眾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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