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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樞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28 00:23:41  


 
  三是港台官方交往建立平台逐步走上機制化。1997年香港回歸時,特區政府處理涉台事務,由行政長官特別顧問與台在港機構“中華旅行社”溝通。2002年改由政制事務局(現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接手,從此特區政府與台灣溝通管道,從建制外納入建制內。兩岸關係改善後,雙方具官方背景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與“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分別在2010年成立,並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就港台經貿、文化等領域交流合作取得共識。2011年12月30日新的《香港與台灣間航空運輸協議》由“港台小兩會”完成簽署。延用了40多年的台灣在港機構“中華旅行社”,2011年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同年底,“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在台灣正式成立。

  兩岸新格局下香港樞紐大有作為

  總結60多年來港台關係穩健、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不外乎有三個方面:

  (1)大陸因素。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百業待興,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高瞻遠矚,從中國國情出發,確立了符合香港實際的對港政策,當時還未想到後來港台關係的發展,更未想到香港會成為兩岸人員和經貿往來的重要橋樑。但客觀上,中央前瞻性的對港政策,為兩岸關係和港台關係發展,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香港回歸實行一國兩制,中央同樣充分考慮到港台關係的歷史、現狀和未來,從穩定、繁榮香港全局,從維護台灣同胞在港切身利益,從最終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以人為本、以誠為信,精心制定了處理“九七”後香港涉台問題的政策,簡稱“錢七條”,並以此認真貫徹、落實到港台各項交往交流的事務中。

  (2)香港因素。從1997年7月1日回歸那一天開始,香港特區政府認真執行一國兩制方針,按照香港《基本法》和“錢七條”穩健、務實處理港台關係,幾度大幅簡化台灣居民來港手續,延長在港停留期限。2011年9月1日起,持有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免簽注到香港的期限,由過去7天増至30天。2011年12月30日最後兩天傳出利好消息,《香港與台灣間航空運輸協議》在港完成簽署,從2012年開始,除了已在飛航的桃園、台中與高雄機場,以及仍未開放的台北松山機場外,台灣各城市機場將全面開放申請定期包機往返香港,而目前每週雙方各約170個航班及1700噸貨物運力,將增加到超過200班次,貨運量將增加到超過3000噸。2008年至今短短三年多時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港先後會見江丙坤、胡志強、郝龍斌等多位來訪的台灣重要客人。香港特區政府已有現任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等多位高官赴台參訪。

  (3)台灣因素。港英時期(香港回歸前),港台關係相對獨立於兩岸關係以外。回歸後的港台關係,成為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其好壞與兩岸關係大氣候密切相關。尤其李登輝、陳水扁執政時期,蓄意攻擊一國兩制,港台關係受到兩岸關係波及,受到“兩國論”和“一邊一國論”的影響,港台關係一度相當冷落。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從島內民意希望港台關係穩定,期待台灣在港的利益得到維護,在制訂對港政策和推動港台關係方面,釆取了客觀面對、務實處理的態度。2009年1月1日起,台開放港澳中資企業員工赴台觀光;同年2月25日起,放寬港澳居民赴台停留、居留時間限制。

  港台在金融、法律、旅遊三大領域合作前景廣闊

  就港台金融合作來講:香港早已躋身國際金融中心行列,也是中國支持推動建設的人民幣離岸中心,金融市場化、法制化程度高;台灣金融業運營經驗豐富,服務功能強。加上背靠內地市場大、商機多,兩地集聚輻射功能。尤其是,2010年4月和11月,兩岸先後簽署金融合作協定和MOU(兩岸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預示著兩岸金融合作將進入實質階段。2011年8月李克強副總理訪港宣佈的36項挺港政策中,就有11項涉及支持香港拓展金融業務和市場。同時,也為港台兩地加強金融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機。未來港台可大力推動金融機構在資金、技術、創新、人才、監管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合作,積極互動、互補互贏,共同朝建立“港台共同金融市場”努力,提升國際競爭力。

  就港台法律合作而言:香港法制健全,法律專業人才多,執法能力強,商務仲裁基礎好、前景廣,是全球第四大仲裁中心。而且,在兩岸之間地位超然。而港台法律界早有合作,2010年1月11日,香港律師會與台北律師公會簽署首份交流協定,雙方同意互換資料與資訊。2011年6月香港新《仲裁條例>正式生效,仲裁法律更加清晰、明確。.因此,未來藉香港法律優勢,加強兩岸三地仲裁合作,潛力巨大。但由於過往兩岸關係因素所致,台灣1997年通過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多個規定,對現時港台關係已不適應。而1993年兩岸即通過海協會與海基會達成法律文書認證使用、罪犯移交兩項合作協議;2010年兩會又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協定,但港台之間至今未就上述問題以及司法協助、判決的承認及執行、共同打擊犯罪等法律合作兩問題達成類似協議。香港只是通過國際刑警組織有所互動和單方面視情採納對方判決作個案處理,這與港台關係快速發展遠不相適應。

  就港台旅遊合作來看:自2008年7月開放大陸遊客赴台觀光以來,台灣觀光業迅速成長,2009年、2010年先後突破400萬人次、500萬人次大關。2011年總數達608萬人次,成長率9.34%,是全球平均4%至4.5%的一倍多,觀光外匯收入約新台幣3000億元。其中,大陸是台灣觀光最大的客源地達184萬人次,如無開放大陸遊客赴台政策,很難想像有這樣的成績。但與香港相此還差很多,2011年入境香港是4200萬人次,其中自由行近1500萬人次。香港、台灣都是大陸遊客的重鎮,頗具吸引力。很可喜的資訊,去年中央挺港的36項政策中也有5項涉及旅遊產業發展。同樣自2012年1月2日起台灣開放大陸人士申請赴台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美容,此舉有助於拓展大陸來台客源。如在政策上進一步鬆動,如開發大陸內地——香港——台灣“一程多站”旅遊精品線路,定能打造台灣觀光業的“春天”。

  總體而言,60多年來香港無愧是聯接兩岸政治的一塊重要寶地、是聯繫兩岸經濟的一座重要橋樑,是聯繫兩岸民眾的一條重要紐帶,其未來仍可繼續發揮重要而獨特的“樞紐”作用,這是中國大陸任何一個城市都無法替代的。更進一步剖析港台關係還可以發現,香港一國兩制對台灣的啟示值得關注、尤為寶貴。值得可喜和深思的是,台灣正在“復製”香港。2003年香港與內地簽署CEPA,2010年兩岸簽署ECFA;2003年香港開放內地居民赴港“自由行”,2011年台灣也開放陸客赴台“自由行”;上世紀90年代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成立,2010年香港“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與台灣“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成立。

  今年正值香港回歸15周年,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已在香港成功實踐15年。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解決國家統一問題,成本最低、代價最小,事實已證明這一點。當然,台灣問題與香港和澳門問題有區別,一國兩制港澳模式不能簡單與一國兩制台灣模式劃等號。可以相信,依靠兩岸中國人的智慧和創意,最終定會探討出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的新模式。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2年3月號,總第1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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