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8日電/2月13日至17日,重慶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組織調研組,就該市法院司法公開工作進行調研。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餘遠牧參加調研活動。
重慶日報報道,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對司法公開的範圍、內容均作出了明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還發布了《司法公開示範法院標準》,並確定了100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重慶市五中院、黔江區法院、雲陽縣法院位列其中。
近年來,重慶市法院堅持以嚴格管理落實司法公開,以改革創新推進司法公開,以科技應用保障司法公開。一是細化公開措施,提升司法透明度,狠抓庭審公開,規定除法律規定不能公開的庭審外,所有庭審一律公開;同時,擴大文書公開,深化執行公開,推行聽證公開。二是創新公開方式,提升群眾滿意度,例如建立文明立案窗口、開通院長電子信箱、建立便民訴訟網絡等。三是健全公開機制,提升司法公信度,將公開機制引入到最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空間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讓“潛規則”無所遁形,並強化審務公開,完善司法陪審制度,擴大司法參與,推進司法拍賣改革等。
調研中,餘遠牧說,全市法院在推進司法公開時採取的一系列改革創新措施,收到了好的效果,比如“院長信箱”在群眾中反響很好。司法公正不僅僅是司法部門的追求,更應該是全人類的共同目標,而司法公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司法公開文章不好做,應當進一步提高認識。司法公開的核心是有利於各方監督,有利於改進工作,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在司法公開工作中,要把握好司法公開的尺度,公開的信息一定要真實,要採取改革措施擴大司法公開,深入執行司法公開。
調研組還深入市高法院、市一中院和部分區縣法院調研,並聽取了司法公開工作的匯報。市高法院院長錢鋒出席了工作匯報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