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渝說,“我們希望了解,環保部門是否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報送了肇事企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信息和環境違法信息?人民銀行是否向環保部門提供了企業的融資信息?雲南省銀監局是否對商業銀行進行了風險提示,對銀行與肇事企業之間的信貸活動進行了監督?”
但申請過程曲折艱辛,陳渝與同事們歷時一個月才將政務信息公開申請信製作成符合要求的格式,被各部門受理。又經過了兩個月的等待,才陸續收到答覆,但回應內容讓他們很沮喪。
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回覆說,為陸良化工提供貸款的銀行信息及貸款情況“涉及企業商業秘密”,按照相關規定不能公開。而環保部門至今沒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任何有關肇事企業的環保信息,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至今也沒有向環保部門提供該肇事企業的融資信息,所以這兩類信息也不能公開。
雲南省環保廳稱,“雖然我國目前建立綠色信貸機制,我廳會同人行昆明支行啟動了這項工作,但由於網絡技術、銀行融資信息使用範圍等問題,還沒有建立起固定的可查詢的信息共享渠道。目前,我廳只是定期或不定期向銀行系統通報環保專項行動掛牌督辦企業、接受行政處罰企業的信息。關於企業的貸款融資信息,銀行系統還沒有向環保部門提供過或徵求過意見。”收到“綠色流域”的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後,“我們主動與人行昆明支行進行了咨詢,銀行方面的答覆是,目前銀行系統的征信系統已初步建立,但目前僅限於內部使用,暫不能向社會公開和查詢。”
雲南省銀監局的回覆中說,“我局高度關注曲靖鉻污染事件,根據工作職責對相關銀行機構進行了風險提示並提出監管意見”;他們同時認為,該事件屬環境污染重大突發事件,相關信息“按規定應向此污染突發事件的主管部門及環保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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