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稱奧巴馬所宣稱的目標是好的——刺激美國經濟中的就業和投資,更公平地分配稅收負擔,但實現它們有好得多的方式。例如,如果填補大多數的稅法漏洞,他可以在降低個人和企業的整體稅率的同時,仍然提高稅收。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在1986年就是這樣做的。奧巴馬應該在2012年提倡這種做法。他也應該讓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的減稅項目在今年年底失效。
同樣地,對債務和權益徵收同樣的稅率,可以使稅制更加公平和有效。將資本利得稅均等化,填補投資收入中的“附帶權益(carried interest)”漏洞,也會帶來政治上的好處。與美國占“1%”的最富人群一樣,米特•羅姆尼(Mitt Romney)支付的有效稅率大約為15%,遠遠低於許多中產階級。他的大多數收入來自貝恩資本(Bain Capital),該公司與所有私人股本集團一樣,享受聯邦債務利息補貼。這個補貼應該被取消。
相反,奧巴馬提出了針對富人的最低稅率,對將收入存放在海外的公司也提出了類似的稅率下限。他沒有解決潛在的缺陷,而是胡亂打上了更多的補丁。
毫無疑問,羅姆尼的稅收計劃更糟糕。他提出降低企業稅率,而對稅法漏洞置之不理。他還要求更嚴厲地削減支出,尤其是限制國防支出,以彌補稅收損失。羅姆尼的計劃只會增加赤字,而讓稅制變得更加落後。但從為它辯護的角度看,它至少不失之於縮手縮腳。
文章最後稱,所有這些都使奧巴馬的小心翼翼更加令人費解。美國遲早要進行財政清算,奧巴馬應該為徹底的財政改革提出大膽設想,而不是迎合大選之需。政治與商業一樣,站在曲線前端,永遠是更好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