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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食”面埋伏 政府應嚴防執行失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06 09:15:27  


 
  “毒豆芽”

  “人人都管”變成“人人不管”

  加大問責力度固然是嚴格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但是,在現有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下,有時你甚至不知道,應該問責於誰。
 
  2011年4月,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龍江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生產銷售有害豆芽。警方隨即出動,提取疑似有害豆芽樣本進行檢測,結果發現豆芽中含有亞硝酸鈉、尿素、恩諾沙星、6-苄基腺嘌呤激素等,其中,人食用含亞硝酸鈉的食品會致癌,恩諾沙星是動物專用藥,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在此後的不到半個月內,沈陽警方一共查獲了像這樣的有毒豆芽55噸,打掉黑加工點23個。

  《法制日報》記者曾在第一時間參與了採訪。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為從根本上解決“毒豆芽”的監管問題,沈陽市打假辦會同公安、工商、質監、農委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蹊蹺的是,工商、質監、農委等各個職能部門竟都列出一堆理由解釋稱“不歸我管”。

  工商部門稱,對食品生產領域的監管,應該由質監局負責,而不應該由工商部門負責;質監部門表示,如果將豆芽菜作為產品質量法調整的產品,將會導致立法和執法的混亂,所以豆芽菜應認定為初級農產品,歸農業主管部門監管合適;而農委部門則稱:豆芽菜不是初級農產品,是初級農產品的加工品,不應由農業行政部門負責監管。市農委還拿出了上級對此事的批件。

  一場令人啼笑皆非的爭論,恰巧讓公眾窺見了食品安全問題的另一個側面在已經暴露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各部門尚不能分清誰的責任,那麼那些尚未爆發的食品安全隱患,又都由誰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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