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縮小指數與公眾感官差距
據環保部整理的意見,民眾建議調整標準分區和分級、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標準文本內容,標準實施後加強監測,及時公布數據,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質量狀況。此外,標準實施後,政府、企業、組織、公眾等有關各方應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義務,為改善空氣質量貢獻力量。
武雪芳提到,新標準將縮小指數與公眾感官的背離感。新標準加入了PM 2.5和臭氧8小時,因為預計它們的加入將消除或者緩解公眾主觀感受和發布指數不一致的問題。
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於1982年制定發布、經過1996年修訂更名和2000年修改,因11年未作修改遭質疑與公眾的主觀感受不一致,“按此標準考核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日益增多,而公眾的感受卻是空氣質量每況愈下”。
對此,武雪芳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空氣污染特征發生變化,而目前的空氣質量評價因子則沒有及時適應這種變化。
在環保部公布的意見的結尾寫道,環境保護部將認真履行職責,按照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優化經濟發展根本要求,結合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吸取和采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標準草案,爭取盡快正式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