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項重點任務
(一)提高國家標準。力爭化學藥品、生物製品標準與國際接軌,中藥標準主導國際標準制訂。
(二)健全檢驗檢測體系。加強國家級藥品檢驗機構建設,改善省、地(市)級機構實驗室條件。
(三)強化藥品和醫療器械全過程質量管理。對已批准上市藥品實行統一編碼管理,電子監管覆蓋所有藥品品種。
(四)強化安全監測預警。完善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制度,健全藥品上市後再評價制度。
(五)提高國家基本藥物生產供應能力。加強基本藥物抽驗和招標、採購、使用質量管理。
(六)建立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健全問題藥品與退市藥品召回處置制度。開展醫藥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對嚴重違規、失信者實行行業禁入。
(七)深化改革,完善法制。深化藥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標準,規範程序。規範藥品流通秩序,減少流通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