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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長崎模式有益中日處理漁業糾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1-21 00:26:53  


長崎海上保安部以涉嫌違反《漁業法》為由逮捕了中國船長張天雄。
  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評論員 余永勝)11月9日,日本長崎地區檢察機關以涉嫌違反《漁業法》為由,對此前被捕的中國漁船船長張天雄進行了簡易起訴。受理此案的長崎簡易法院判決張天雄繳納30萬日元(約合2.45萬元人民幣)的罰金。張天雄在執行了上述判決後被釋放。早前的6日,長崎海上保安部以涉嫌違反《漁業法》為由逮捕了張天雄。事件發生後,是否會像去年釣魚島撞船事件那樣,引發中日關係的一場新危機,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

  值得慶倖的是,這樣的擔心並未成為現實。與去年的釣魚島撞船事件相比,這次日本處理此案的方式有這麼幾個突出特點,首先是速度快,效率高。這次海上漁業糾紛從發生到處理完畢,只用了三天時間。之所以這麼快,與日方採取了簡單程序有關。不僅檢方採用的是簡單程序,而且審判方也是簡單法院。日本的法院系統分為簡易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簡易法院是受理民事案件的第一審法院,受理訴訟標的額較小、簡單輕微的民事案件。日方採取簡單程序,顯然是不想把事件升級。

  其次,從處理的結果來看,判決也比較適中,只是罰了當事人30萬日元。這既與中國船員的違法事實較輕有關,比如有報道稱中國漁船的漁具根本就沒有濕,可能未曾在日本海域捕撈作業,是誤入進去的;但也與日本不想把事件鬧大有關。實際上,諸如兩國間的海上漁業糾紛這類事件,處理方式和結果可輕可重,就看有無更深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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