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酒瓶外醒目突出地貼上“領導專用酒”的標簽,紙箱外煞有介事地印著“該酒為領導專供,不對外出售”的字樣,而我還是以為,這不過是生產廠家一種故弄玄虛的促銷“邪招”罷了。打個不甚恰當的比方說,假如某個廁所管理員以“所長”身份來購買這種“專用酒”,我想十之八九也能如願以償地獲得“領導待遇”。
儘管酒廠對暗訪的記者稱,鑒於跟有關規定相抵觸,現在“領導專用酒”只能改名叫“接待特供酒”了,但經不住以批量購買名義前去聯繫記者的堅持,酒廠市場部主管很快便答應可以貼上“專用”標簽,則說明“領導專用”終究是個幌子,提升銷量才是真正目的。
我很願意相信,不少企業和商家,對於社會上缺乏制約的公款消費和奢侈享樂現象,應該也是十分不滿甚至深惡痛絕的。然而,有些酒廠為何還是突發奇想,弄出一個很可能只是子虛烏有的“領導專用酒”來拓市促銷呢?原因顯然並不複雜,在“官本位”思維還普遍存在的現實語境下,刻意虛構一種“領導專用”的特殊賣點,看上去既討好了真真假假的“領導”,同時又利用“領導”二字抬高了企業產品,實在稱得上是種一舉兩得的“妙計”了。
綜上所述,“領導專用酒”未必貨真價實,而說它是一種“領導被坑酒”,卻是毫無疑義的了。因為,許多人民公僕出於種種顧慮,不見得真會傻乎乎地公然去喝這種“領導專用酒”。而酒廠卻打著“領導”的旗號,事實上等於把“專用酒”變成了一種“坑爹酒”,讓“領導”背上了食不厭精、喝不厭“專”的享樂黑鍋。
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種“天性”,酒廠假托“領導專用酒”的名目,似乎也有可能“創”出一番可觀的新業績。然而,做企業更是做良心、做道義、做正氣。任何一家成功的企業,首先應是弘揚社會主流價值觀,絕不靠炒作“領導專用”等“灰色概念”、甚至“腐色理念”來投機取巧、渾水摸魚。
所以,像“領導專用酒”這種刺激公眾眼目、助長不良風氣的歪門邪道,最好還是趕快歇手止步,別等到“社會反響極大”之時,最終把“自以為妙”搞成了“自取其辱”。畢竟,正如法律人士所言,這種涉嫌虛假宣傳和捏造事實的“領導專用酒”,無疑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時間:10月24日 來源:國際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