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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在調查取證 |
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為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順利、健康推進,會議要求建立健全監管機制。規範准入審核,嚴格租售管理,加強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機制,切實防範並嚴厲查處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變相福利分房和以權謀私行為,切實糾正將保障性住房違規出售、轉借、出租或轉租、閑置、改變用途等行為。
建立公眾監督機制,落實信息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周密部署,精心落實,注意總結經驗,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廉潔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檢察日報報道,“你們發來的每一份檢察建議都已經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措施、制度和做法。這些檢察建議切實幫助我們規範了經濟適用房的管理。”10月8日,國慶長假上班後第一天,河南省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就來到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對相關檢察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回訪。面對檢察幹警,該中心主任代文啟由衷地說。
今年以來,鄭州市檢察機關相繼查辦發生在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管理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13件17人,共向有關部門發出28份檢察建議,引起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職能部門依據檢察建議完善了相關制度。從10月1日起,《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通知》的實施細則正式施行,使經濟適用房管理中誘發職務犯罪的諸多漏洞得以堵塞。
9個月查辦經適房領域職務犯罪案件13件17人
土地、建設、房管、規劃、物價、鄉鎮政府幹部,甚至還有少數公安人員都涉及其中
今年年初,鄭州市紀委和鄭州市檢察機關都收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大量倒賣經濟適用房。辦案檢察官立即與紀委工作人員一起,對經濟適用房領域存在的職務違紀違法犯罪問題進行徹查。
他們根據群眾舉報,將房產中介作為查辦案件的突破口。辦案檢察官了解到,有中介聲稱,只要交5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好處費,就可以將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改為具備購買資格,並保證能拿到經濟適用房指標。
順著這條線索,辦案檢察官深挖細查,在9個月時間裡,一舉查辦13件17人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管理領域中的職務犯罪案件,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土地、建設、房管、規劃、物價、鄉鎮政府、村組幹部,甚至還有負責戶籍管理的少數公安人員都涉及其中。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林連波就是其中的一個。林連波從1996年起擔任該中心副主任,分管全市經濟適用房的銷售、經營等工作,在經濟適用房領域可謂大權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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