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培養一個法官需要多久?答案是:最快一年。
根據現有規定,凡年滿23歲,獲得法律專業碩士以上學位,並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者,“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即有資格擔任法官。
《瞭望》新聞周刊報道,雖然效率頗高,法官數量仍供不應求。“一些法院仍然存在案多人少等困難”,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向全國兩會作報告時說。“案多人少”,是法院系統延續了多年的表述。
相比數量,質量引發的擔憂或許更大。不少輿論爭議指向法官的水準或操守,甚至影響了司法體制改革的走勢。“法官培養制度改革,這哪裡只是一個能力素質問題,”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蔣惠嶺在《人民法院報》撰文,“它在更大程度上是司法公信的基礎。”
怎麼學
國家法官學院地處北京東五環外,落址僻遠。9月下旬,來自各地高、中級人民法院的數百名法官在此參加為期半個月的“晉高”培訓班。國慶長假之後,馬上又有法院副院長輪訓班、高級法官續職培訓班和預備法官培訓班開課。
“要做到‘任前必訓、逢晉必訓’”,學院人士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介紹。依據法院系統的規定,法官培養包括四個階段:預備法官培訓、晉級培訓、任職培訓、續職培訓。
預備法官培訓,意在向“准法官”提供法律實務能力訓練。有別於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官由資深律師選拔而來,大陸法系國家多採取培養法官的路徑,把一名法學畢業生專門訓練成“坐堂斷案”的法官。
2006年修訂的《法官培訓條例》規定,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擬任命為法官的人員,須接受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由國家法官學院及其授權委托的省級法官培訓機構承擔,培訓時間不少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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