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雙方將繼續致力於擴大經貿合作,著重提高合作品質,完善合作機制。為實現上述目標,雙方達成協定如下:
——共同採取措施,通過大力優化貿易結構,提高機電產品和高科技產品在貿易額中的比重,實現雙邊貿易額2015年提高至1000億美元,2020年提高至2000億美元的中長期目標;
——通過完善投資環境,定期舉行中俄投資合作促進會議,繼續落實《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確定的雙邊投資優先領域,協助兩國投資者開展聯合投資項目,擴大相互投資規模;
——積極推進兩國企業在高技術和創新領域的合作;
——共同努力落實中俄政府間關於經濟現代化領域合作備忘錄中的條款;
——深化經濟特區合作,加強相關信息交流,繼續研究關於在俄羅斯共同建設運營經濟特區的問題;
——完善金融合作形式,擴大兩國本幣結算,促進貿易和投資增長。鼓勵兩國金融及銀行機構對雙邊合作項目予以融資支持;
——繼續優化海關通關流程,提高口岸通關監管效率,加強信息交流,推進貿易統計合作;
——確保全面實施《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及東西伯利亞地區合作規劃綱要》,調整和充實地方合作重點項目,推動落實雙方共同關注的優先合作項目,研究設立中俄地區合作發展基金;
——積極開展合作,完善跨境運輸基礎設施,儘快開工建設同江-下列寧斯闊耶鐵路大橋,繼續就推進黑河-布拉戈維申斯克、洛古河-波克羅夫卡和東寧-波爾塔夫卡大橋建設及制定相應的條約法律草案開展工作;努力發展歐洲至中國國際公路運輸通道;
——深化納米系統產業、新材料、生物工程、能源、節能、合理利用開發自然資源與生態、信息及通信系統等領域合作。雙方將推動從聯合研發到科技成果商業化、產業化的全創新鏈合作;
——雙方支持本國高科技中心及企業入駐對方高新技術園區,併為中俄創新機構間的合作創造必要條件;
——深化航空、航天領域長期合作,兩國航天機構起草並通過2013年及後續合作大綱;
——加強和擴大環保合作,推進在跨界水體水質監測與保護、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跨界特別自然保護區、污染防治和及時消除生態災害後果等領域的合作;
——建立高效的農業合作機制,推動儘快成立中俄農工綜合體領域合作聯合工作組,開展互利共贏的農業投資合作;
——加強林業資源開發與利用方面的投資合作,落實中俄林業合作規劃;
——促進勞務合作。雙方有關部門應在2000年11月3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俄羅斯聯邦公民短期勞務協定》框架內制定加強勞務移民管理的具體建議;
——繼續研究制定合作打擊非法移民活動協定和便利人員合法往來協定文本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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