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學生算了這樣一筆賬:“在學生會、班委會擔任職務,評優、入黨時都會有優勢,有了這些榮譽,在評選獎學金時也會為自己加分。就業壓力比較大,而許多單位在同等條件下更青睞學生幹部,不少學生想盡方法在學生會、班委會任職,入黨,增加就業砝碼。”
擔任幹部,既能鍛煉社會交際能力,培養領導管理能力,又有利於獲取高額獎學金回報,為就業爭取籌碼。從投資性價比來看,大學生花錢買“學生官”,做的絕非虧本生意。但是如果花錢打點、請客擔任學生幹部成為校園潛規則,豈不是讓大學校園變成了富人子女的俱樂部?把學校當成了“賣官鬻爵”的實習基地?學生除了拉關係、走後門,哪裡還有心思做學問?學生時代染上“官癮者”,走上社會,豈不變本加厲,大膽擠入買官賣官隊伍?此舉不僅對寒門學子與不願意掏腰包買官的學生極不公平,而且與大學辦學宗旨背道而馳。“藏污納垢”的學生會與班委會,哪裡還有資格代表同學們?
文章最後表示,高校學生會、班委會充滿銅臭氣息,不僅扭曲了學生會、班委會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本質,而且製造了新的社會不公。陳偉副教授批評學生會、團委“藏污納垢”固然讓有些學生幹部不好接受,但是校方不可等閑視之,而應該引起反思。一方面要加強對學生會、班委會的教育引導,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另一方面,要把學生會、班委會選舉,獎學金評定,入黨、就業這類信息,充分暴露在陽光下,接受全體師生與社會公開監督。更為重要的是,教育者不僅要做學問領路人,更要身體力行做學生人格、品德的導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