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查清的上述事實,遼寧省紀委、監察廳日前作出處理決定,給予興隆台區區長劉世傑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李煒興隆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職務;給予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李岩行政記過處分,並撤銷原擬任其為興隆台區副區長決定;給予區城建環保局黨委書記、局長、拆遷辦主任於申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創新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創新派出所所長杜懷俊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興隆農場黨委書記、場長魏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建議按程序罷免其市、區人大代表職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振興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崔蘭芳、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教導員周中達行政記過處分。
此外,魏軍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