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後個人薪金對應納稅額月薪金所得納稅額
4000元納稅15元 5000元納稅45元 6000元納稅250元 7000元納稅350元 8000元納稅900元
此次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的主要內容
一是工薪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二是工薪所得稅率表由9級簡並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最低一檔稅率由5%降為3%
三是調整了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稅率級距
四是涉外人員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由2800元調整為1300元,總的減除費用標準維持4800元不變
五是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由現行的次月7日內延長為次月15日內,與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稅種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一致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減除費用後的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