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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國務機要費”更審無罪 綠委:還扁公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26 12:06:18  


黃偉哲表示,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更一審判無罪,這是還扁家一個公道。(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8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 陳水扁涉“國務費”、南港、洗錢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扁被控“國務費案”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其他部分判應執行刑2年8月。妻子吳淑珍判應執行刑11年6月。扁系子弟兵、“立委”高志鵬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國務機要費”也是歷史共業之一,不應該由陳水扁承擔罪責。

  高志鵬指出,“立法院”修法讓特別費除罪化,當時還特別排除“國務機要費”,這次判決突顯了“國務機要費”不應由扁來承擔罪責,也希望特偵組不要再上訴了。

  綠委黃偉哲表示,針對“國務機要費”的部分,民進黨非常早就認為“國務機要費”性質和特別費一樣,既然各級首長的特別費都沒罪,“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也應無罪。如果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無罪,那為什麼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會有罪?

  至於這個判決是否還扁家公道,對選情是否產生影響?黃偉哲表示,扁無罪對於陳水扁支持者是鼓舞,還陳水扁公道比較重要,但對選情影響現在評估還太早。

  國民黨“立委”邱毅批評扁在司法界暗樁太多,黃偉哲也替扁緩頰說,如果要這樣說,大家也應檢視馬英九的特別費,法官還找了宋朝例子替馬英九,找暗樁的例子不就更明顯。不能因為法官判綠無罪,就說是恐龍法官;但判藍無罪就說是公正判決,這樣差別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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