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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振興文化產業不能只以GDP為標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19 09:54:02  


  中評社北京7月19日電/中國文化部部長蔡武日前接受採訪時表示,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政府不能越位,不能只以GDP增加值為標準,不能把文化園區、產業基地搞成房地產項目,不能搞重復建設。

  新華社報道,蔡武說,對於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來講,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文化產業發展,一個都不能少。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體現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和便利性,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不能以搞文化體制改革,發展文化產業的名義,推卸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職責。要特別注意確保公益性文化機構保持‘公益性’,不能搞商業經營,不能只為少數人或特定群體服務,損害多數人的文化權益。”他說。

  蔡武說,對待發展文化產業問題,一定要從傳統思維中解放出來,從轉變政府職能的角度來認識,政府不能直接辦企業,政府的職能是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做好政策引導,搞好市場監管,不能越俎代庖。

  “當前在振興文化產業中,要特別注意政府不能越位,不能只以GDP增加值為標準,不能把文化園區、產業基地搞成房地產項目,不能搞重復建設。”

  蔡武指出,要從文化產品和服務具有商品、經濟、產業屬性出發,在文化建設、創造和生產中,尊重市場規律,注意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但文化又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和產業,既不能將整個文化都交給市場,搞所謂“文化產業化”、“文化市場化”,同時,也要加強對文化產業的監管,制定規則,確保其發展的正確方向和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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